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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花钱给孩子找学校,但又不想去了 钱可以退回吗

损害赔偿
2024-02-21 11:20: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学费可以退,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是可以全退或退回扣除手续费等已发生费用后的学费。学费是支付学习的费用,报名交完学费后既确定了学生与学校的经济关系,有法律效力,双方反悔都是需要支付违约金,学校有理由扣除多项服务费用,也有理由不予退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分析:可以与学校协商,要求退钱,如果学校坚持不退钱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请求退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违法,可以要求退款,但你要承担给学校造成的损失。中途转入的学生,按实际在校月数和应分摊的收费标准收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费。如果学校不退学费,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或物价部门投诉。法律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
  • 通常情况下,中介或相关人员会根据您的情况和合同约定来决定是否退费。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退款条款,那么退费就比较容易实现。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您可以与中介或相关人员协商退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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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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