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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门窗幕墙公司做施工管理,没有出资与老板是朋友,他只说我是合伙人,只给年终分红,不给日常工作工资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2-21 11:40:3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不给日常工作工资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必须向员工支付工资,而合伙人通常是指投入资金并共同经营企业的人,他们通常会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并分享企业的利润和亏损。
    如果您被公司认定为合伙人,并且只获得年终分红而不获得日常工作工资,那么您可能需要重新考虑您的身份和权益。您可以与老板沟通并要求获得日常工作工资,或者考虑寻求法律咨询,以确定您的权利和应对策略。
    在任何情况下,您都应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且您的工作得到合理的报酬。如果您发现您的权益受到侵犯,请及时采取行动。
  • 你们如果有这方面的约定的话,那就是合法的。
  • 要是合伙人的话可以不发工资的。
  • 您好,合伙人有签订合同吗
  • 有工资。
    劳动法规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即使没有签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就可要求用工方支付工资。具体情形又可分为以下两种:
    一、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应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
    二、若用人单位随意扣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 可以收集证据证明是合伙关系
  • 你好,可以签订合伙协议
  • 一般来说,如果您是公司的合伙人,那么您应该与公司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您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您是否享有公司分红的权利以及公司是否需要向您支付工资等。如果您没有签订这样的合同或协议,那么您需要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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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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