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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就是我在一家加盟的美甲店工作了五天,然后私自离职了没有申请,等到发薪日美甲店老板不给工资,并且我说只需要给我百分之80或70的工资就可以,她还不愿意。之后我说各退一步,百分之五十,她说我一分都别想拿到,这样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2-18 09:30: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对方行为不合法
    追问:那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要回来全部工资呢,投诉她们吗
    解答: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市场监督投诉
  • 法律分析:在公司上班自离不发工资属于违法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公司支付公司并给予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拖欠或扣发工资,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劳动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 法律分析:在公司上班自离不发工资属于违法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公司支付公司并给予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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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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