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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说违反单位制度要和我解除合同

劳动纠纷
2024-02-12 20:52:0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 职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包括内容公示、程度合法以及必须公示等;劳动者应当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即劳动者的行为需达到“严重”程度,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也会对规章制度的合理性以及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严重性进行适度审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
    一、造成损失的话,你必须固定证据,证明确实造成损失,否则光凭嘴说给你公司造成损失,劳动局是不支持的。第
    二、这个员工的离职不符合法定程序,你们可以不批准。第
    三、可以暂时不给他结算工资,或按照旷工给他纪律处分。第
    四、如果你们没有和这个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你们就不要计较这个提前30天通知了,因为如果闹僵了,员工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那就麻烦了。第
    五、所以要区别对待,认真、灵活地处理这件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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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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