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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在一家工厂打工,刚19岁,工厂不让她走,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2-02 10:53:5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报警处理。
  •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55岁以上人员的规定为,劳动者已经年满55岁以上且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相关法律禁止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 法律分析:可以向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劳动保障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为110;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劳动部门的举报电话为12333。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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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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