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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有档案的管理权,在被私企辞退的时候,辞退的原因会被记入个人档案吗?

劳动纠纷
2024-02-01 13:08: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如果被国有企业在册职工,且所在单位有档案管理权,辞退原因一般会记入个人档案。而对于民营企业职工,如果所在单位未取得员工档案管理权,辞退原因通常只会记录在公司的人事档案中,而不会被记入人力资源中心的档案。
    另外,如果被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且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只会显示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且不注明离职原因。
  • 被公司辞退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有记录。企业委托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档案托管的被公司辞退没有记录;国企或事业单位用人单位有权管理档案的,劳动者被公司辞退用人单位可能会记录在人事档案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若被辞退了,档案里是不会有不良记录的。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且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劳动关系情况只会显示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且不注明离职原因。若被公司开除,要看所在公司是否拥有员工档案管理权。
    一般来说,如果是国有企业在册职工,是会记入档案的。如果是民营企业职工,若未取得员工档案管理权,只会记录在公司的人事档案中,一般不会记录在所在人力资源中心的档案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法律分析: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不会计入档案。一般的用人单位是无档案代理权的。并且,被辞退的记录不是犯罪记录,被辞退不一定是个人的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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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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