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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国家规定产假173天,公司只给休息3个月.生育津贴怎么算

劳动纠纷
2024-01-31 15:12: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假期少了,可以投诉。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给付,高于工资以生育津贴为准,低于工资,由单位补足。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
    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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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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