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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算不算是工伤

劳动纠纷
2024-01-31 16:34:5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下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一般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 你好,如果是突发疾病并且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一般视为工伤。
  • 回家的路上当场死亡的吗?可电帮你研究下
  • 法律分析:工人上下班途中,如果突发的是非工职业原因疾病死亡的不算工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规定的“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是对第十四条“应当认定工伤情形”的补充规定,视同工伤不要求必须是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而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平正义的原则,对职工的一种倾斜性保护,给予职工以工伤保险待遇。对视同工伤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对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宜再作扩大解释。
    对因突发疾病死亡视为工伤的认定,必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 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直接可认定工伤情形,认定不上工伤的,可享受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待遇。用人单位应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全额工资。
    如果能证明是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去医院路上(回家取钱还取物再去医院)死亡,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上工伤则享受工伤待遇。
  • 下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一般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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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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