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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在公司绩务清算中,有没有优先权?

劳动纠纷
2024-01-31 11:33: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公司绩务清算中,劳务费并没有优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 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用工一方不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报酬一般不具有优先受偿权
  • 建议找会计师代理
  • 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依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这个顺序包括职工的工资、社保欠费、经济补偿金,企业的社保欠费,欠缴的税款以及普通的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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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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