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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2019-05-30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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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面临的清算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但其清算目的都是一样的,只是导致公司清算的原因不同罢了。而且公司清算也有一定范围要说明。所以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公司清算的范围是怎么样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找法网。

  一、公司清算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清算组织要全面清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还要流动资产;不仅包括有形资产,还包括无形资产;不仅包括债权,还包括债务。在清理后,清算组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基础。

公司清算的范围是怎么样的

  二、公司清算的三种情况

  (一)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

  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时,其原因往往多种多样。比如营业期限已满、股东数量减少不再满足相关要求等。还有一种情况,投资者当初在创办公司时,本身是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和效果,当付诸实践并且有所收获后,便没有必要继续经营;或者付出的努力没有得到回报,最终经营不善,虽然没有达到破产的地步,但是始终没有太多盈利,因此停止经营。可以说,一个公司若是长期业绩不乐观,如果找不到解决办法,解散公司是避免更大损失的最好办法。

  不论是以上哪种原因,要停止经营,都需要经过股东会同意,也就是取得全体股东的一致意见,并且,最终应当出具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解散,是公司清算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公司宣布破产倒闭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抵债,财务呈现负数值的情况。因此,企业破产一般需要达到两个条件,即经营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一直亏本而且最终没钱还债。

  企业如果发现自身已经到了破产的地步,首先要做的就是办理破产申请。很多朋友一定感到疑惑,破产还需要申请?是的,你没看错。企业破产需要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宣布,因此在这之前要向法院提交申请。同时,接下来的清算事宜也应当交由法院负责。

  (三)政府命令解散公司

  一般情况下,公司有违法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出现时,政府才会要求解散。常见的情形有:抽逃和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公司注册时隐瞒相关信息,以及出租、伪造、出借营业执照等,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政府在要求公司解散时,常见的处理方法有:勒令关闭、停产、停办,吊销营业执照等。

  三、公司清算的种类

  1、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

  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虽然都是终结现存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行为,但它们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适用公司清算的原因是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破产清算的原因是破产解散。(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公司清算组成员,如果是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强制解散的,由作出强制解散的主管机关决定清算组人选;破产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3)适用清算的程序不同。正常清算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清算程序。(4)适用的法律不同。正常清算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法。

  2.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

  任意清算也称自由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此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程序规定,也无论是否能足额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不因清算结束而消灭。任意清算通常适用于人合公司、无限公司。法定清算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对公司财产的清算有顺序规定,法定清算结束,公司法人资格依程序消灭。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均是法定清算。

  3.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

  法定清算可以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机构依法进行的清算。普通清算一般适用于自愿解散的情况,往往是针对那些资产能够抵偿债务,并且公司机关能够自行组织清算工作的公司而采取的清算形式。按照我国《公司法》第190条规定,在公司自愿解散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司清算。

  特别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不能由自己组织进行普通清算,或进行普通清算中发生严重障碍,由有关政府机关或法院介入而进行的清算。可见,特别清算和普通清算的区别在于后者是自行组织的清算,前者是有公共权力机关的介入的清算。特别清算一般适用于强制解散的情况,但也可适用于由普通清算转变而来的情况。根据我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由普通清算程序转为特别清算程序的情况包括:(1)按照《公司法》第191条规定,如果公司自愿解散后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2)按照《公司法》第196条规定,如果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资产不足以抵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的,原清算程序终止,转为破产清算程序。

  4.自愿清算和强制清算

  自愿清算是公司按照自己的意愿解散公司,清算公司债权债务,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因股东会关于解散公司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解散公司事项出现而进行的清算就是自愿清算。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而进行的清算。

  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公司清算就是要全面清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仅仅如此之后清算组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报表。所以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公司清算的范围是怎么样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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