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国企以试用期(6个月)考核不合格为由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需要进行赔偿吗,需要的话赔偿是多少呢?异地补贴,交通补贴,电话补贴,算不算在需要赔偿的工资部分

劳动纠纷
2024-01-31 15:59:4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员工申请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公司辞退员工,不用一个月提前告知,但是,公司辞退员工要符合法定事由,以考核不合格为由,很多都是违法辞退,如果对方出具了书面辞退通知书,你可以搜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赔偿。
  • 你好,如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
  • 您好,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 试用期不合格的。如果员工属于试用期,经过试用期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必须拿出真实、公正、公平合理的考核依据,是不用给予经济补偿的。
    试用期过后不合格的。虽然试用期通过并顺利转正,但是经多次证明或是培训、调岗等,仍不能满足岗位基本条件,单位要辞退员工,必须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有工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如果是员工过错单位解除,一般不需要提前通知。
    单位如果没有合法理由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自第二个月起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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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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