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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单位已经工作了一年半,公司直接通知不让上班了,这种情况怎么要赔偿(一直未签合同)

劳动纠纷
2024-02-26 16:14:2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记录、出勤记录等,以证明您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 可以根据工资发放记录,微信聊天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先确认劳动关系再提出经济补偿
  • 具体涉及加班费!社保等赔偿,需要具体分析。
  • 可以仲裁要求支付补偿金和双倍工资。
  • 公司不签合同赔偿方式如下:
    1、公司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跟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应当对员工进行赔偿,赔偿数额为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满一年没有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当保存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进行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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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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