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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不再续签合同。它提前一个月发出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我已经签署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我还能得到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4-01-27 16:54:1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是不能的,不过可以与公司协商
  •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月工资的标准来付,并为其转移好档案和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的,需要提前通知员工,只要在合理时间内提前通知即可。但公司主动提出不续签或者降低合同约定条件来续签被拒的,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公司不再续签的,需要补偿员工,并且与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如果是员工不再续签,且公司没有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的,则没有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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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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