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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怀孕了本来公司要辞退我的但是经过协商现在让我调去其他仓库,单是要签合同变更地址的想请问一下签了以后万一降新的话还可以劳动仲裁还有用么

劳动纠纷
2024-01-25 18:09: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签署任何文件都要小心
  • 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时不一定要赔偿员工。
    工作地点、工种等属于劳动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工种等的,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
    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公司不经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救灾、抢险等临时性紧急情况除外),公司因此解除合同或者给予处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公司调动工作地点不愿意去,若是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公司仅仅是变更地址,一般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但因为变更地址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未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并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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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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