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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是政府提供的避灾安置房,要不要交物业费?

房产纠纷
2024-01-25 05:04: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安置房物业费没有国家统一标准,各地有所不同。以绍兴市为例,其中多层安置房为
    0.4元/平方米·月,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
    0.2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
    0.1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
    0.1元/平方米·月;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为
    1.10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能耗费、设备维修年检费等应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的费用),区管委会以考核的形式补贴
    0.7元/平方米·月,镇政府补贴
    0.3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自行向业主收取
    0.1元/平方米·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法律分析:国家对于安置房物业费的收取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所以具体应该根据当地物价局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局的指导价为准。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长年不住的房子要交物业费。由于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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