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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毕业生,我是实习生,没有签实习合同。目前上了16天(1月8号到1月23号)。我提前了三天和店长说辞职,结果店长让我明天就别来了,说我算突然离职。之前说好2500一个月,现在按马鞍山最低薪资待遇1390算,(但其实现在马鞍山最低薪资是1930,包含五险一金了)。试用期降低薪资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2-14 14:32:0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向店长辞职,符合法律规定,店长应当依法支付你的工资。如果店长拒绝支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你好,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维权。
  • 法律分析:实习期离职没有工资,除非实习前有约定公司不支付工资,非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实习期不给工资的,能不能告单位,要依据签订的实习协议而定,如果实习协议有约定工资的,不给工资是可以告单位的。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实习期不给工资的,能不能告单位,要依据签订的实习协议而定,如果实习协议有约定工资的,不给工资是可以告单位的。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反应,积极维权
  • 即使没有签订实习合同,你与实习公司之间仍然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这段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不应该随意降低工资。如果公司不按约定支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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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