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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租房不退押金,但是连租金也不退 还要我们补所谓的二次中介费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4-01-25 11:14:4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补中介费。说一下您的具体情况
  • 你好,可以考虑起诉对方的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 租房中介费能退的情况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可以要求退还;已签订租房合同,中介费不会退还;在签订合同时付的定金,出租人或承租人一旦违约也不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租房中介费下列情况下能退: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可以要求退还;已签订租房合同,中介费不会退还;在签订合同时付的定金,出租人或承租人一旦违约也不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法律分析:租房中介纠纷首先考虑以协商的形式解决纠纷,三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相关的组织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一般如果已经签订了合同的话,中介公司的中介费是不会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是未到期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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