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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 周一入职签的劳动合同 有为期一个星期的试岗期,合同也注明了试岗期不通过无工资,但是我在周二上完了 总共试岗了两天 觉得不适合可以直接离职第三天不去吗

劳动纠纷
2024-03-24 21:50:0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与雇主沟通:尽快与雇主或相关负责人联系,表达你对工作不适合的看法,并说明你决定离职的原因。这样可以展示你的职业素养和对工作的尊重。
    完成离职手续:根据公司的规定,完成离职手续,如交还公司财物、办理工作交接等。这有助于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并避免可能的纠纷。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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