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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和我朋友寒假进厂,签了合同,上面写干不满七天是没有工资的,然后干了十几天,现在想离职,中介说我们这叫自离,要自离罚款,自离罚款是扣七天工资,合同上也没有明确写自离罚款事项和具体金额,那这个罚款是合理的吗?如果有罚款涉及金额是不是合同上明确写清楚啊?

劳动纠纷
2024-01-21 11:50: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颂威律所,具体情况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没有罚款的权利,但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的的罚款事项,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可以去追回扣除,但是不能超过月工资的20%。员工正常离职的程序包括以下两种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批准的,直接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批准的,试用期内三天后,试用期后三十天后,员工可以自行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若用人单位随意扣除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工资还可以要,我国的劳动法保护弱者,合同法规定,员工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提前一个月进行书面辞职申请,得到领导批复的也可以提前离职,具体情况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自行离职的,单位有权追究合同规定的法律责任,如果没有合同则不用负责,这样还可以按照工作天数来讨要劳动报酬。首先,可以找领导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帮助,如果劳动部门没有给你满意的答复,可以去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希望可以帮到你。
  • 你好,既然合同没有明确,扣钱就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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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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