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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做了两个月半 但老板说没做满三个月要扣半个月的工资 这样合法吗?我有权追回吗?

劳动纠纷
2024-01-16 11:39:3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可以收集证据是可以直接起诉对方的
  •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 你好,可以去劳动局咨询

  • 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形中,用人单位才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或者说是不给工资、少给工资、要求承担损失等):
    【1】劳动者因自身过错(如未按规定提前申请辞职,未交接好工作,违反保密义务等)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扣除劳动者的工资以赔偿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依据该合法具体的制度规定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但降低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同意的其他情形。
    需注意:除以上三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员工进行罚款,否则员工有权拒绝支付,并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违法行为。
  • 法律规定,不得无故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将劳动报酬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无果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 老板克扣工资的做法违反劳动法规定,可以向老板追讨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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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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