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属于无权处分。擅自出租他人房屋并没有导致
物权(所有权、
抵押权)发生移转,所有人还是原本的所有人,就不是处分行为。不是处分行为,就更谈不上无权处分。民法上将法律行为分为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这两种:
1、处分行为是直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行为,其处分的客体是权利。
2、负担行为是指一个人相对于另一个人(或若干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之义务的法律行为,它的首要义务是确定某项给付义务,即产生债务关系。负担行为是发生
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
3、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
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