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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人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在医院七天死亡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2024-01-10 15:26: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已经回复。这种情况很难定工亡。因为工亡是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
  • 员工在非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应该怎么处理?
    是在单位吗?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作为用人单位适当给予额外的人为关怀也是很好的。
    如果死者家属无理取闹的话,可直接报警,由警方处理。
  • 法律分析: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不能视为工伤,劳动者可以通过请病假临时就医,只有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被视为工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上班期间突发疾病不能视为工伤,劳动者可以通过请病假临时就医,只有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被视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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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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