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退休人员,现在做门卫,上24休24小时,请问,我可不可以追要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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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且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加班的时间上,一般每日不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三个小时,且每月不超过三十六个小时。双休日加班的时间,也包括在计算36个小时之内。即使单位安排调休,双休日加班的时间也计算在上述36小时之内。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不能实现标准工作时间的,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不定时工作制”就是不以标准工时制度确定的工作制度,企业以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不定时工作制只有在法定节假日上班才计为加班时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规定的条件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超过标准部份,计为加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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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单位主张支付相应时间段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按照不少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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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入职时签的合同里有没有明确过加班费的支付方法?有明确过的按照合同执行,没有的话您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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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退休返聘人员,要看劳务合同如何约定,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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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固定证据,必要时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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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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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追讨加班费时,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目前这方面的申请人数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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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加班费的维权方式如下: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2)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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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追讨加班费,为尽快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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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退休后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存在加班费,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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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