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半年内,给网恋对象一共支付7000左右的费用,买吃的节日等,现在分手了可以追回吗?没见过面,起诉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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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是否需要偿还该笔款项,需要以给付款项的性质决定:
(1)如果该笔款项定义为借贷或者不当得利,或者是以结婚为特定目的的赠与,则女方需要返还;
(2)如果是借款,出借人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如果该笔款项定义为普通赠与,则女方不需要返还该笔款项:
(1)婚恋关系中当事人实施的小额给付如具有日常性、及时性消费的物品,属于一般性赠与,可不予返还;
(2)除此之外,还有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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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些可能有用的步骤和提示:
1、收集证据: 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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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纠纷一般可以 在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一般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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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当中除了能够主张借款和彩礼的部分,其余是很难主张对方在分手之后进行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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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借款的话可要求返还,如果是赠与的话想要返还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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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一定,如果属于借款或者彩礼的款项,可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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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律师助理 可以为您安排律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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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手里的证据要求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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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恋爱消费不可以让对方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分手后,一方当事人一般是不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自己在恋爱期间所支出的消费的,因为恋爱时的消费是当事人的一种日常支出,恋爱时送的礼物是赠与,一般也不能主张让对方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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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什么时候借给对方的?有转账记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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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积极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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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