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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终止情形包括哪些

2022-06-08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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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普遍的一种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可以是简单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是法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债权债务的终止情形包括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债务的终止情形包括哪些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债权债务终止

  二、债权债务案件受理费有哪些

  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一)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三、债权债务终止的条件包括几种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债权债务的终止情形包括哪些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可知,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形式包括履行、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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