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订婚后,男方强迫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女方告男方强奸,算是轻微刑事案件吗?

刑事案件
2024-01-08 15:47: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在违背女性愿意的情况下,通过威胁、强迫等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就可以认定强奸,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强奸罪在我国属于强制暴力犯罪而非轻微刑事案件。所以男方是否违背女方意愿、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才是这个案件的关键。而且订婚,仅是民间的习俗,并不产生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当然,即便结婚了,也不能强行发生性关系,又是另当别论。
  • 算刑事案件,强奸罪不轻。
  • 这要看具体证据情况,如果是强迫或者非自愿,面临强奸罪指控。
  • 你好,违背女性意志,利用暴力或强迫手段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强奸。
  • 法律分析:强奸,是在被害人不愿意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使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行为。
    通奸,是指已经结婚的人自愿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强奸与通奸的主要区别是:
    一方与他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第一次性行为没有经过一方的同意,但事后没有告发,后来一方又多次自愿与另一方发生性行为的,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强奸被害人后,对被害人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发生性行为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双方先是通奸,后来一方不愿继续,而另一方不同意,并以暴力等进行胁迫,强行与一方发生性行为的,定为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 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