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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租赁合同签约日期是12月29日,合同中约定入住日期是1月1日,现在12月30日租户要退租,算违约吗?

房产纠纷
2024-01-02 17:47:2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合同违约不需要当事人有过错,只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上规定的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履行义务时不符合事先约定的,都算作是合同违约。我主要的违约种类有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等,当事人合同违约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或者补偿当事人的损失。
  • 不算严重违约。根据《民法典》规定,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就约定了明确的生效时间及占有使用期限的前提下,并不意味着承租人必须在该时间为起点
  • 具体要看合同约定,是签订之日生效还是实际入住生效,以及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
  • 您好,问题可以得到解答
  • 属于违约,根据合同来,如果合同里面已经约定了,租客在租期未满之前提前退租,房东有权不退租金或扣除相应违约金等条款,那就是合同里面已经说明这些情况了,签字了就代表是认可这些条款的,租客租一个月住了10天就退租相当于违约,房东不退租金是正常操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租赁合同期限未到可以退租,但是要支付违约金。约定违约金,要以双方协议以准,最多不可超过造成损失的30%。没有约定的,依照提前退房开始到结束的房租费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租赁合同期限未到可以退租,但是要支付违约金。约定违约金,要以双方协议以准,最多不可超过造成损失的30%。没有约定的,依照提前退房开始到结束的房租费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您好,按照双方约定的租赁到期之日计算,提前退租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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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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