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领导12月26日找我谈话,让我就做到这个月底,会按劳动法赔偿,到了月底,公司拟定了一份协议书,上面就赔偿了n的工资,我们当时就不同意,说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要赔偿n+1,领导就说那今天签这个协议书相当于通知了,但是下个月还上班,这样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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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边可以把基本情况编辑信息或者语音描述发给我,我好了解分析事件,再给你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你的主张诉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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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需要看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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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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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这边可以申请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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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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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可以仲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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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未能提前一个月通知您,那么要求支付N+1的赔偿金是合理的。
然而,公司拟定了一份协议书,您和同事们不同意这份协议书。如果该协议书的内容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或者没有经过双方协商一致,那么该协议书是无效的。
如果公司在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要求您离开工作岗位,这可能会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违法,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寻求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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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