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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她去年一直是帮菜市场卖鸡的一个老板杀鸡,一段时间之后换了一个工作后来就不干了。 前一阵子,那个老板腿摔断了,打了好几个电话给我妈,让她帮帮忙,我妈抹不开面子就去了。后来七八天后,我母亲身体不适,去医院就医,经过检验是感染了鹦鹉热衣原体肺炎,病因就是接触活的家禽。现在我可以告那个老板吗?要她赔偿

劳动纠纷
2023-12-30 17:52: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先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向人民法院诉讼处理。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您好,出现了什么情况
  • 请问你是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为什么要向对方主张赔偿呢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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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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