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跟一个老板开店我是合伙人 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招了一个未满16岁的小孩子上班 最后那个老板没给他工资 反而让那个小孩子来找我要工资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12-31 22:31: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们之间的话,应当以合伙企业的相关财产作为工资你们之间的话,应当以合伙企业的相关财产作为工资进行支付
  • 那你该给别人工资还是要给,你这可以算在成本里的,就是开店里。
  • 您好可以帮你维权解决
  • 去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诉吧,拿回该得的工资和补偿后就离开这个公司。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你可以随时辞职,拿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由于你没和公司签订合同,为防老板到时赖账,你要搜集一些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员工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员工花名册等。
    祝你好运!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可以去劳动局仲裁或者监察投诉。老板除了要立即支付工资外,还要承担非法雇佣童工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