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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单位工作了3年,用人单位由于我是外包合同称没有编制,解除了我的劳务合同,赔偿应该怎么去争取

劳动纠纷
2024-01-01 15:55: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准备解除通知等相关材料向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一、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另外,劳动者还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没有写明薪资怎么办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薪资待遇的处理方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
    2、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
    3、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包括两部分的赔偿。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其次劳动者无故被辞退的,用人单位须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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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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