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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一些工资被降的问题

劳动纠纷
2024-01-02 16:48:1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没有协商调解具体什么案件情况的,这边能解决您的问题,具体详聊
  • 你好,劳动合同上工资标注多少的呢,可以分析
  • 你好,被降工资的详细情况说一下
  • 你好,我们可以帮助你的。
  • 工作多久可以去仲裁的

  • 一、降薪多少幅度可以仲裁
    1、不论降薪幅度的大小,只要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擅自降薪,双方因此而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就可以仲裁。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而对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争议,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企业降薪必须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能实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仲裁要遵循什么原则
    1、协议仲裁的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但是劳动仲裁的除外;
    2、或裁或审的原则。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3、协议管辖的原则。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4、不公开仲裁的原则。由于仲裁往往涉及商业信誉,当事人之间发生财产纠纷时,往往不愿公诸于众,因此仲裁不公开进行。
    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5、独立行使仲裁权的原则。为保证仲裁结果的公正性,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6、一裁终局的原则。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公司不可以随便降薪资。用人单位降薪资应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降低要求及标准,并应提前进行公开公示告知员工,当月降低的薪资部分不得高于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被降薪了,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要降低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为由,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不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就随意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是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劳动者可以拒绝,若因此而与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1、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庭应当首先调解劳动争议,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作出终局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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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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