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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厂上班,工作中脑溢血,治疗三天未死亡,算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23-12-26 18:00:5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工作期间脑溢血,所谓工作原因,应当是员工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对于因果关系的判断,应当结合员工的病情特征、病情可能诱发原因、受伤员工自身疾病史、工作环境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在此基础上客观认定履行工作职责对员工受伤结果原因力的大小及联系。若受伤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到的事故伤害或发生突发疾病系自身疾病引发,且其疾病伤害发生的原因、病情特征等与工作环境没有关联性,应当认定为“非工作原因”。
  •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你好,不属于,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
  • 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病,且3天后死亡的,一般不算工伤。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然发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视同工伤,可依法由单位去进行申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工伤。其他情况不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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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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