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同学试用期三个月,通过了 然后正式工做了一个月被辞退,一开始说赔偿一周,朋友咬口不松,又说赔一个月 朋友同意了!然后公司说,下个月把赔偿的给我朋友,还让我朋友签了个字,说是自愿离职的,但我朋友有录音,如果下个月不给工资是不是我朋友,也没办法,靠一个录音能告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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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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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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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试用期内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又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利益。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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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