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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这家公司干了不满一个月,现在公司要把我辞退,辞退理由是干得不好,入职缴纳社保了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能给我赔偿损失吗

劳动纠纷
2023-12-15 17:56:3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在你入职后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至于公司以干得不好为由辞退你,需要公司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你的工作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否则不能作为辞退你的理由。如果公司无法提供证据,那么辞退你可以被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若员工因个人原因,向单位提出辞职的,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若是因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如果是单位原因无故解除,则单位涉及违法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做满六个月的话,赔偿2个月工资。未做满的话,赔偿一个月工资。
    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一、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1、一般情况下,个人申请解除劳动的,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有以下情况的除外;
    (1)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个人原因不愿购买社保企业如何处理?
    1、缴纳社保是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因此,如果这个员工自己在成都当地购买了社报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企业不应录用该员工。
    这里存在着用工重复的风险。
    2、如果员工在异地已有自行购买,作为单位,还是需要根据企业的权利和责任为员工购买和缴纳社保,原因同于第1点。这种情形可以劝退人员推掉异地的社保,毕竟在中国境内,社保的工龄是不可以重叠计算的,因此员工异地购买的费用,公司不应同意予以报销。
  • 单位应当在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30天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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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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