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92年参加工作公司从06年才给我交社保,有什么办法才能让公司补交
-
您好,该种情况去过有相对确实的证据情况之下,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形式补充未缴纳的社保。但如果证据不足,需要确定该部分年限的劳动关系后才能补缴,这种情况之下就要同通过诉讼解决。我律所在惠城区,具体可面谈联系
-
你好,这边是否是民事案件的问题,有没有证据
-
你好,这个现在工作年龄多久
-
你在社保局叫他补包补交的
-
你好不合理的可以投诉
-
法律分析:在职期间公司不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在职期间的社保并承担滞纳金,还可以到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者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不成功的,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进行劳动争议诉讼。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
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可以补交。
1、自己到社保局补交,假如没参加职工社保,可以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局,向工作人员申请补交社保费用即可。
2、社保中介补交,找到一家正规的社保中介公司,将社保关系暂时挂靠在这家公司,由这家公司进行补交。
3、所在单位补交,短期内离职并入住新公司,在入职之后请求新公司帮忙补缴社保就可以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在职期间公司不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在职期间的社保并承担滞纳金,还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不成功的,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进行劳动争议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