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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签订劳动合同地区是深圳,之前经双方沟通,调到武汉办公,有签署变更办公地址和薪资协议。公司现在又要求回到深圳工作,如果不同意,公司要辞退的话,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纠纷
2023-12-14 13:35:24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当时劳动合同上没有具体规定工作地点吗?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您好,这种情况如果你不同意的话,被公司辞退了,也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问您在单位工作多久?月薪多少钱?有没有银行流水呢?
  • 你好,签署的变更是武汉现在要调岗到外地,需要协商一致,不能强制调岗或者辞退,如果公司以此辞退可以主张经济赔偿
  • 你好,签署的变更是武汉现在要调岗到外地,需要协商一致,不能强制调岗或者辞退,如果公司以此辞退可以主张经济赔偿
  • 这个看公司,具体看你在武汉工作了多久。社保这些有没有转到武汉过来
  • 你好,公司辞退你,你可以申请补偿金。
  • 您好,您这种情况是可以主张补偿金的!
  • 辞退都是需要给补偿的,除非有重大过错
  • 劳动合同上是怎么约定上班地点的呢?
  • 你好,现在公司那边是什么态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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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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