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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让去其他地方工作,本人不愿意,是否有赔偿

劳动纠纷
2023-12-19 18:34:36
共有1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工作地点属于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如果公司要求您去其他地方工作,但您不愿意,根据劳动法,公司应提前与您协商并尊重您的意愿。如公司单方面调整工作地点,可能需要支付您相应的赔偿。建议您与公司沟通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 按照合同的约定,如单位单方改 变公司的工作地点,且拒绝考虑劳动者意愿,根据公司处理方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 您好,如果不愿意的话就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的话,根据违法行为再确认是不是能申请仲裁。
  • 要看两地距离是否严重影响生活,单位是否提供交通补助等补助措施,确定是否可以拒绝
  • 可以看看合同如何约定,工作距离是否过远,如果协商不一致,单位需要补偿一个月工资
  • 你好、你说的关于工作岗位调整的、可以拒绝、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您好,如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未提供降低影响的措施,可以主张赔偿
  • 更换工作地点可以要求赔偿金
  • 您好您有合理的理由不调岗
  • 您好可就调岗咨询解答
  • 你好,如果说公司要调你去外地工作且你不愿意的话,这是可以要公司进行赔偿的,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工作地点的重大变动必须双方协商,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
    1、在生活中,企业领导强迫员工迁往偏远工作场所涉嫌违法。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主张企业支付双倍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三种情况: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行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2、如果说未经员工同意,员工被调到其他工作地点或岗位,员工停止支付工资或未经执行被辞退的。根据法律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改变工作地点、岗位、减薪等,视为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达成协议,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条款。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分别持有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副本一份。
    拓展资料:
    1、另一种情况是,当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时,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终止和变更。
    只有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更改,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将承担不利后果。如果公司在与员工协商的范围内发生变化,员工可以向公司要求适当的补偿或双方同意的补偿。协商不成,公司直接变更合同内容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因公司违约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若是不得不去外地工作的话,那就把心态放好一点,去就去吧。 不付出就没有收获。 日出时失,日落时得。 离开熟悉的地方,到遥远陌生的地方工作。 也许你会得到更多的经验和更好的职业发展。
  • 如果是公司同城搬迁的,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搬离本市的,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公司调动工作地点不愿意去,若是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好方便沟通一下具体情况么
  • 您好,这种要结合具体情况,不一定需要赔偿。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能跟我说详细点
  •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因调岗降薪被逼离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最高支付12个月。劳动者因调岗降薪被逼离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最高支付12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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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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