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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板有五家店,其中一家关门了,但是没发工资,没拍下营业执照,可以用他别的家的营业执照去劳动局仲裁

劳动纠纷
2023-12-03 23:28: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要去仲裁与你订立劳动合同的,这家用人单位主体
    追问:如果没有签订劳务合同,那是否就可以直接仲裁
  • 你好。具体情况和拖欠工资有多少
  • 法律分析:如果个体户有营业执照,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个体户没有营业执照,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只能搜集给老板打工的证据或证明,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1、需到工商局查询并打印出所在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一张纸),并加盖查询章,用以证明该用人单位的身份。
    2、证明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很多,比如厂牌、考勤记录、工资卡和存折、人证等等,只要能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都行。
    3、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当地劳动部门都有样板,一式两份),加上身份证、打印的工商查询登记资料、证据复印件(一式两份)等交给劳动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会立案审理的。
    4、赔偿问题:可以主动辞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法律分析:如果个体户有营业执照,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个体户没有营业执照,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只能搜集给老板打工的证据或证明,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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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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