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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搬省外,现在留一个小的车间让我们上班,违法吗

劳动纠纷
2023-12-06 17:53:03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工厂搬迁,搬省外,如果留一个小的车间让员工上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但是,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如果工厂搬迁后留下一个小车间让员工继续工作,应该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安全规定,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 《劳动法》规定,工厂搬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劳动者不愿随迁的,应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仅应该结清劳动者工资,还应按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这个如果有一定工作条件的,是可以的,否则可以解除,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这个没办法,不违法。只能等公司做出协商或者开除
  • 是不违法的,依旧为你提供劳动环境
  • 你好具体有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您 好,这个是可以申请赔偿的
  • 你好! 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
  • 你好,可以主张经济赔偿的
  • 法律分析:按《劳动法》规定,工厂搬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劳动者不愿随迁的,应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仅应该结清劳动者工资,还应按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工厂搬迁在本市,工人没有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法律分析:可以,由于工厂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故劳动者有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选择不继续履行。在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拒绝公司随厂搬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一般是可以,但是按照相同的待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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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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