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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没有签合同,但是我最近经常迟到十多分钟,然后以迟到理由辞退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12-01 10:52:42
共有21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没有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用工后一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已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 劳动者因迟到太多被过错性辞退的,没有补偿;如果是被无过错辞退的,则有补偿 。没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调解、仲裁等办法来处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有签合同,但是我最近经常迟到十多分钟,然后以迟到理由辞退怎么办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看公司规章制度,有没有规定迟到多少次被辞退
  • 你好,你是什么时候入职的,工作多长时间了。
  • 可以进行维权,经常迟到要看公司规章制度

  • 您好,建议详谈,我们帮你
  • 你好 你这边有什么材料证明
  • 你好!工作有多长时间了的
  • 你好,可以解决,可以解决
  • 违法辞退 可以拿到赔偿
  • 你好可以处理可以处理
  • 没有签合同可不可以随时走,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如下:
    1、没有签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
    2、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0天后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
    没有签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有签合同不可以随时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如下:
    1、转正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员工需提前3天通知单位;
    2、实践中,在通知单位后,单位同意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离职手续。法律规定,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没签合同可以口头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你这边是做了多久了,之前有过迟到的情况吗?
  • 在职多久啦,有没有合同社保,需不需要加班,给不给加班费。
  • 您好,可以协助你处理进行维权的
  • 你好,没签署合同多久了,是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说i一下。
  • 这是不合理,可以据此申诉,予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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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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