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4年11月应聘到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不久公司要送我去海外培训,同我签定了一个培训合同,我也同意签字了。可是由于签证的原因,最终没有去。后来我仔细看了2份合同,劳动合同有违约金是2000元,培训合同上面写的违约金更多。由于我不懂法律,向公司提出更改,公司同意了,将劳动合同的写的2000元字用刀将字迹刮调,然后在上面划了一条横线。培训合同没有改动。培训合同上面有几条是这样说的:1,培训合同和劳动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如果违约将要赔偿培训花费的费用;3,如果未服务3年,还要对未服务期间的违约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