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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原单位工作11年,现在己过60岁,前不久出发生一起I伤事故,在家休养,但单位现在降低了一些条件(包括工资,住宿等)就是逼辞职,该怎么办,能否要这些年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3-11-22 13:34:52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工伤事故发生时间若在60岁以内,工伤赔付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单位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则走保险基金,没有则由单位负担;过60岁发生事故,一般认定劳务关系,通过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在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按责任比例分担赔偿金。
  • 您好,既然你已经超过了60岁,那这种情况您就与单位之间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了,只是劳务关系,这样就不受劳动法的规范,所以即使单位让你辞职,也不用给经济补偿金。
  • 公司给员工降薪迫使员工离职的,员工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公司给员工降薪迫使员工离职的,员工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如果用人单位有过错的话是可以主张补偿的!
  • 你好,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你好,年过60岁对方是有权要求办理退休的
  • 你好,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单位变相减薪可以要求补偿
  • 你好,请问目前伤势严重吗?
  • 法律分析:
    1、劳动者因工伤残疾辞退的,按照工伤保险办理;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辞退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规定确定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在我国劳动者因为工伤被辞退按照被辞退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工伤被辞退按照被辞退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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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劳动法可以要求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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