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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强制要预缴三个月或半年的物业费才肯交楼给业主是合理的吗

合同纠纷
2023-11-14 16:29:13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物业公司要求预缴三个月或半年的物业费才肯交楼给业主,这种做法并不合理。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预缴物业费的期限应当由双方协商约定,不能强行规定。
  • 物业强制要预缴三个月或半年的物业费才肯交楼给业主是合理的吗,您好 一般在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可以查询到具体的收费时间界限。
  • 您好,请问你们合同有相关约定吗?没有的话就是违法的。
  • 你好 合理的 物业费必须一次缴纳半年以上
  • 您好,一般强制的话是不合理的。
  • 你好,目前法律上没有这个固定。
  • 你好,可以先和物业进行协商
  • 你好,对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 您好,纠纷可以直接起诉。
  • 协商不来向当地部门投诉
  • 你好!这行为是不合法的
  • 法律分析:物业要预交半年物业费合理。首先,没什么法规规定物业费必须一次交半年以上。其次,按规定,物业费是可以月交的,但在实际过程中,由于每月去交一次这种交法很麻烦,容易拖欠。
    经常拖欠的,物业公司也会跟你算滞纳金(违约金),所以大多喜欢半年交或1年交。这是全由业主自愿,当然最低是一个月起。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法律分析:物业费没有规定必须提前交。物业费自交房之日起次月开始缴纳,业主应当按约交纳物业费,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物业要预交半年物业费合理。首先,没什么法规规定物业费必须一次交半年以上。其次,按规定,物业费是可以月交的,但在实际过程中,由于每月去交一次这种交法很麻烦,容易拖欠。
    经常拖欠的,物业公司也会跟你算滞纳金(违约金),所以大多喜欢半年交或1年交。这是全由业主自愿,当然最低是一个月起。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不合理,建议你们协商处理,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 请问您法律问题目前处理好了吗?是否还有相关疑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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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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