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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工伤在医院还没康复,医院要求出院了,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11-14 15:49:58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医院的意见,建议您及时准备病历、诊断证明等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后续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
  • 你好,如果伤未治疗痊愈,你有权拒绝出院,自己垫付医疗费后再向单位索赔
  • 工伤医院还没康复,要求出院这种情况你出院也没关系的,在家休养。
  • 根据医院的医嘱为准,认为有异议的向医院领导提出
  • 你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需要疗养就去疗养
  • 你好、受伤情况怎么样?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具体需看是否达到医院的出入院标准
  • 法律分析:
    工伤出院需要医生开的证明如下:第一,如果是工伤出院的话,那么需要办理出院手续和医疗费报销手续。第二,出院的时候要注意存留的证明资料有:诊断证明、住院病例、费用明细和缴费票据等。
    第三,如果工伤需要评残的话,那么需要找医生开具初诊证明或准备初诊病历复印件。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工伤流程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鉴定程序为: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属因工伤残的, 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 法律分析:工伤是否出院,按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根据医疗规范确定,不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协议。法律依据:《重庆市工伤职工就医管理办法》 第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对符合住院指征的工伤职工,首诊医院必须按规定收治住院,不得推诿。对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工伤职工,不得收治住院。
    工伤职工可以出院治疗的,应及时通知出院,严禁故意滞留工伤职工和挂床住院。工伤职工接到定点医疗机构出院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不得拒绝出院或无故拖延出院时间。对出院通知下达后拒绝出院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通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自出院通知下达之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 法律分析:工伤出院需要保留:诊断证明、住院病历、费用明细和缴费票据。诊断证明可找主治医师开具,并加盖公章;住院病历需持伤者身份证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病案室复议(收费);缴费票据在办理出院手续后领取;持缴费票据在”打印住院明细“的窗口办理即可。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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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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