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倒闭,员工的工资由破产财产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职工的补偿金;
(二)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
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
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
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是要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