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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校无故开除学生,可以吗?

劳动纠纷
2023-10-30 23:19: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高中学校可以开除学生吗
    1、高中学校可不可以开除学生,需视情况而定:
    (1)对于处于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校是没有权利开除学生的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只能进行批评教育工作,让其认识错误,进行改正;
    (2)如果纪相当严重的情况,高中有权利开除学生。
    2、法律依据:《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的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1)学期考核成绩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仍有三门主要课程或连同以前各学期累计四门(含四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2)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在一学年中不及格课程达到和超过所选总学分的1/2者;
    (3)本科学生在同一个年级里须第二次留、降级者;
    (4)本科学生不论何种原因(含休学、保留学籍),在校学习时间累计超过其学制两年(如四年制的不得多于六年),专科学生超过其学制一年者;
    (5)休学期满不办复学手续者;
    (6)经复学复查不合格不准复学者;
    (7)经学校动员,因病该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学年内缺课超过总学时1/3者;
    (8)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麻风等疾病者;
    (9)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10)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
    按照上述规定处理的学生,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
    二、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学生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下: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5、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 受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权利,对于成绩差、品行不好的学生,学校和老师应当给予帮助,不能歧视,更不能任意给予纪律处分,甚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说服、教育和帮助;确须给予处分的,学校应当先向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说明理由并听取意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处分决定。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学生或其父母可以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由他们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 无权开除。任何一个学校都没法随便开除任何一个学生。教育法有规定的,受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权利,对于成绩差、品行不好的学生,学校和老师应当给予帮助,不能歧视,更不能任意给予纪律处分,甚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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