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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通知书收到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10-30 07:18: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帮你维权解决
  • 劳动仲裁通知书收到后步骤如下:
    1、首先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七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法律依据:《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诉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申诉人需在案件受理后5日内向劳动仲裁委预交仲裁费,案件庭审过程有调查阶段、辩论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等几个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人的申诉书后,应在填写《立案审批表》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一、收到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怎么办
    1、收到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后的除权除息日如下:
    (1)在举证期内提交证据,被申请人可以提交答辩状,需要调解的可以及时联系仲裁员,不想调解的等待开庭传票;
    (2)应当收集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计算公司应当赔偿的数额;
    (3)如果公司没有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且未交纳保险,可以要求赔偿和补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辨书和有关证据。
    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辨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5、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6、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不同意见必须如实笔录。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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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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