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单位工作五年 单位没给我交保险 我现在离职1年多了 还可以起诉吗

劳动纠纷
2023-10-28 09:23:1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单位不给你交保险,你可以在2年之内拿着能够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到人社部门投诉要求补缴。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这期间如果你没有主张过权利,时效已过。
  • 法律分析:
    1、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即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法律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4、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以上法律规定,劳动者一定要充分注意,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应该由b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若公司没有给你们交保险,一般离职之后的一两年是可以告公司的,当然时间更长了你也可以告,但是你不能保证那时候你们公司仍然存在。
  • 当员工离职5年后是不可以进行对单位要求补交社保的,如果员工离职期限未超一年,此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交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所以当员工在交纳五险一金的单位离职后,切记一年内才可以对单位要求补交社保,如超过一年期限则无权要求。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诉讼时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