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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

劳动纠纷
2023-10-25 16:46:2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一般会确定一个比较合理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伤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
  • 是否在停工留薪期之内,以正常上班的实际工资为准
  • 按之前的平均工资发放,进一步沟通我
  • 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照原待遇发放;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发放;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发放;停工留薪期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为: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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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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